近日,中纪委网站刊发报道: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,广西多地发布通告,督促有问题的党员干部限期主动向组织坦白,争取从宽处理。截至目前,全区共11740名党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问题,退出违纪款。广西的做法,既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,也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的执纪理念。
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,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,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。早在1942年的《整顿党的作风》中,毛泽东同志就作出精彩而深刻的论述:
有两条宗旨是必须注意的:第一是“惩前毖后”,第二是“治病救人”。对以前的错误一定要揭发,不讲情面,要以科学的态度来分析批判过去的坏东西,以便使后来的工作慎重些,做得好些。这就是“惩前毖后”的意思。但是我们揭发错误、批判缺点的目的,好像医生治病一样,完全是为了救人,而不是为了把人整死。一个人发了阑尾炎,医生把阑尾割了,这个人就救出来了。任何犯错误的人,只要他不讳疾忌医,不固执错误,以至于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,而是老老实实,真正愿意医治,愿意改正,我们就要欢迎他,把他的毛病治好,使他变为一个好同志。这个工作决不是痛快一时,乱打一顿,所能奏效的。对待思想上的毛病和政治上的毛病,决不能采用鲁莽的态度,必须采用“治病救人”的态度,才是正确有效的方法。
2013年6月,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也指出:“治治病,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方针,区别情况、对症下药,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、干部进行教育提醒,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,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。”
惩治惩治,治是根本,惩是为治。党员干部是党的宝贵财富,只要不是“病入膏肓”无药可治、固执己见“一条道走到黑”,都应给其“就诊”机会,通过“望闻问切”,让其祛病强体,回归正途。
如果把政治生态比作一片森林,那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是护林员。林中,绝大部分树木都昂然挺立,但也有的被虫蛀风蚀成了“病树”,有的旁逸斜出成了“歪树”,有的则成了腐烂到根的“烂树”。护林员要做的是,区别情况、对症下药,因树制宜、精准施策:对“烂树”,要连根拔掉;对“歪树”,要及时扶正;对“病树”,要及时医治。唯如此,政治森林才能万木葱茏、生机勃发。
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。对“病树”而言,应对党忠诚、相信组织,闻过而改,迷途知返,经受“治病”的阵痛,再获新生;如果讳疾忌医、执迷不悟,终将病入膏肓、沦为“烂树”,难脱被“拔”命运。
2015年9月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福建考察时强调,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“四种形态”,党内关系要正常化,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,让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成为常态;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;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、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;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。
在中央持续正风反腐的大背景下,“拔烂树”的第三、第四种形态,媒体报道较多;“治病树”“扶歪树”的第一、第二种形态,报道少见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“森林”,既要“打虎拍蝇”的“霹雳手段”,更要“过而让改”的“菩萨心肠”;既要拔“烂树”,更要治“病树”。